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粤0307刑初312号
我院受理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红艳、游小伟、李世江、刘叶、焦新华、张水平、林小洪、张烨、张帅岭、刘英、王秀球、方礼爱、古正喜、何模新、王震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定于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
2026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至2026年5月21日18时00分
二、开庭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二楼)。
三、旁听方式
现场旁听。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集资参与人可推选若干名代表参加庭审。
四、注意事项
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庭审纪律和规则,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庭审现场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助理
联系电话:0755-8200525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7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