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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告人谢添添、欧不呷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的通告

作者: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0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确保被害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程,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被害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可自行协商推选不超过3名以上的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本院并提交相关手续;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可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指定代表人;被害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代表人参加或旁听庭审。

  联系人:肖助理

  联系电话:0755-28951150

  关于案件后续审理情况,本院将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各被害人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