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07刑初502号
我院立案审理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宛玲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罪一案,拟定于2025年6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
2025年6月12日(周四)下午14时30分。
二、开庭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二楼)。
三、旁听方式
现场旁听。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且案件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集资参与人可推选3-5名代表参加庭审。
四、注意事项
参加旁听的人员应当遵守庭审纪律和规则,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庭审现场不得录音录像。参加旁听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法官、李助理
联系电话:0755-89902479、0755-8453542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