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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的公示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24  浏览次数: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龙岗区 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龙岗区、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560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情况或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实名向龙岗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龙岗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2楼1232室

联系电话:28930848、28948028

受理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附件:龙岗区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公示名单


龙岗区司法局

龙岗区人民法院

龙岗公安分局

大鹏新区政法办

大鹏新区公安分局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龙岗区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