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龙岗区 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龙岗区、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560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情况或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实名向龙岗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龙岗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2楼1232室
联系电话:28930848、28948028
受理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附件:龙岗区大鹏新区2018年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公示名单
龙岗区司法局
龙岗区人民法院
龙岗公安分局
大鹏新区政法办
大鹏新区公安分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