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3年,司法辖区包括龙岗区和大鹏新区,院本部业务部门8个,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房地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速裁庭、执行局,负责受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商事案件以及执行案件。综合服务保障部门4个,包括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督察室、司法警察大队。
院本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