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采购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FYZXCG2026003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20.9

4.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5.采购需求详见本公告附件2

6.评定方式综合比价法。详见本公告附件3

7.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

8.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为单次采购合同,具体起止日期以中标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同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文件(须载明本项目全部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形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关联企业围标管控:①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②多家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深圳市/龙岗区财政部门供应商诚信档案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信息由投标人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电子版招标文件。

2.核对义务:供应商下载后应核对文件完整性,若存在缺页、乱码、附件缺失等问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联系采购人补全,逾期视为文件无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6101018:00(北京时间)

2.投标提醒

1)投标文件应参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用文件袋密封好,文件袋封面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投标人恶意低价报名,符合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防范以次充好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情形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须包含货物/服务、运输、安装、人工、税费、售后维保等全部成本,采购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4)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采购规模适度微调,不承担违约责任;

5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6)满足三家以上报价,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

7)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因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而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所有。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

邮政编码:518172

项目联系人:李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2005089


附件:1.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采购清单

2.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项目采购需求

      3.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项目采购评分标准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6918


附件:  附件1: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采购清单.xls
附件:  附件2: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项目采购需求.doc
附件:  附件3:坂田法庭新大楼配套设备(工具)项目采购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