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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五金、水暖卫浴及电气材料零配件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自行采购操作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以及我院《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征集采购五金配件、水暖卫浴及电气材料等零配件一批欢迎符合资质的优秀个体户、企业参与询价报名,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五金配件、水暖卫浴及电气材料等零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预算金额:10元(含税);

(二)采购方式:公开邀请询价;

(三)采购需求: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及6个法庭公大楼基础设备的五金配件、水暖卫浴及电气材料等零配件,按采购人实际下单为准,商务需求详见附件。

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报名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意事项

(一)报名供应商联系采购人获取报名资料,按采购人 所列货品分项报价投标,所报产品必须为原装原厂正品的国产品牌;

(二)为避免供应商恶意低价报名,我认为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项目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货物和服务,否则需按报名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

(三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满足三家以上报价,采购人将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该结果予以公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六)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因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而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72118时止, 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综合办采购组A506室。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9235051893886778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5711











附件:  商务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