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自行采购操作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以及我院《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征集采购办公清洁用纸一批,诚邀符合资质的优秀企业参与报名,最终以综合比价评审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办公清洁用纸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我院日常办公清洁用纸用量大,采购频率高,为及时高效地保障我院实际办公需要,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拟集中采购一批办公清洁用纸。
(二)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意向采购清单所列货品(以最终验收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含税)。
(四)采购方式:公开征集综合比价法。
(五)采购需求:产品需求参数见附件意向采购清单,采购产品必须为国产品牌。
(六)为避免供应商恶意低价报名,我院认为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项目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货物和服务,否则需按报名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八)本次采购由我院负责解释。
三、商务条款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交货。交货地点:龙岗区域范围,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及6个法庭,以每批次指定交货地点为准。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向中标人下单,中标人需在24小时内配送,并提供盖有供应商公章的列有货品型号、数量、送货日期的书面送货单与采购人清点确认。
2.验收。采购人对配送的货物型号、数量、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签收确认。
3.响应及解决时间。服务期间,中标人将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支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中标人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对因中标人引起的货物质量问题或送货单问题给予及时修改或更换。
4.质量要求。中标人应当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或高于国家卫生纸执行标准GB/T20810,全新、未拆封且生产日期在六个月内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 要求为原生木浆,不含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产品。
5.违约。
5.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不能交货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5.2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和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在履约阶段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不能交货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5.3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采购人履约评价等级为“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6.付款。总支付金额不超过中标价,按单价进行结算,以箱/包为结算单位,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以采购人签字/盖章的验收确认单为支付依据,根据实际送货情况据实结算。
(二)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当实际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中标总金额时以先到条件为准,本项目自动终止。合同期结束后,经采购人对中标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合格则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一次。
四、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是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报名单位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报名人在《采购报名及履约承诺函》作出说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报名人在《采购报名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说明)。
(四)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报名文件的编制
(一)报名文件的构成
报名人应完整地按需求公示提供的报名文件格式制作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项目报价表。
2.商务需求方案。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货物清单(报名人根据项目附件材料提供详细货物清单,包括品牌、参数、规格等)。
5.根据商务条款的服务要求,提供对应落地服务方案。
6.企业诚信声明函。
7.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声明函。
8.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其他在采购需求公示中要求的文件及其证明材料。
10.同类业绩及履约评价。
11.报名人可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上述文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报名文件目录,装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务必注明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式样和签署
1.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报名文件的正本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每页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报名文件中,报名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名文件签字人用姓或者首字母在旁签字或由报名单位加盖公章才有效。
六、报名资料及提交时限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8时止。
(二)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方案及联系方式,积极报名响应,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请自行密封好,如有破损,将自动作废标处理。我院将根据提交的报名资料以综合比价法选出中标单位。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923505
资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龙岗区人民法院综合办采购组A506室。
附件:意向采购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3日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或相关财政政策调整或取消本项目采购,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方式:提供承诺书)
附件: 意向采购清单